关于远程教育学生09春学期缴费的通知
各位学员:
本次缴费包括所有远程学生。请各位学员在规定时间内按时足额缴费,以确保09秋冬学期的配选课正常进行(09秋冬学期的配选课时间约在09年5月份左右,具体时间请看届时的配选课通知),过时缴费影响配课和考试等后果自负。
一、缴费时间:
2009年1月12日— 2009年3月1日
补交费和09春: 2009年3月15日至2009年5月7日
二、缴费金额:
项目
年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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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本(业余)
应缴学分数∗ 每学分金额+教材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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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本(二本)
应缴学分数∗ 每学分金额+教材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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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生事业管理(专本)
应缴学分数∗ 每学分金额+教材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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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6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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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学分× 112+250=2378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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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根据自己情况自行设置缴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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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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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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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学分× 112+300=2428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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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学分× 135+300=2865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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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学分× 135+300=273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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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秋\09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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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学分× 112+300=2428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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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学分× 135+300=2865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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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
1.个别学生因前几次没有按统一标准缴费,本次缴费请自行计算应缴金额,省内学生还须将应缴金额重新设置,即先删除系统中已有信息,根据自己情况分“ 学费和教材费” 重新设置应缴金额。
2.学费和教材费都是预交款,毕业时结算,多退少补。退学费需凭原始发票,请通知学生务必保管好。
3.06秋专升本(二本)学员注意:(务必先登陆学分制网站申请扣款,然后才能去银行凭学号缴费)。请查实自己的网上帐户余额,如有欠费请自行设置缴费金额,补清欠款,以免影响毕业。
(1)缴费金额:
学费预缴金额=专业最低毕业学分数(85学分)× 选课费标准(135元/学分)-已缴的全部学费
教材费预缴金额=1,200元-已缴的全部教材费
(2)登录学分制系统进行扣款申请注意事项:
确保按学费预付费和教材预付费分别申请,切记不要将费用类型申请错了,以免影响到学生们的配选课.
三、缴费方式:
宁波地区的学生请直接到建行各营业网点凭学号缴费,其他地区的学生可以到农行或建行各营业网点凭学号缴费;
注意:
1.农行缴费需提供浙大继续教育学院名称(或业务种类328与单位编号1001003)和学号;建行缴费需提供身份证、学号和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单位编号18023),缴费成功后相关信息实时反映到学分制系统。(缴费后请及时上网核实,如有问题请与银行或学院财务室联系。)
2.如缴费时遇到麻烦和问题的联系方式:
农行:0571-87985434 赵小玲
建行:0571-87970782 冯娟娟 张秀娟
0571-87979926 魏静 刘敏芝
0571-85215165 张慧
浙大远程财务办:0571-86971996 钱老师 童老师
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
宁波医学学习中心
2008-12-19 |